根据省、嘉兴市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工作部署,曹桥街道经自查已达到《浙江省“污水零排区”建设行动方案》验收条件。平湖市“五水共治”办于2020年11月27日组织市经信局、建设局、水利局、综合执法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水务集团等单位对曹桥街道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工作开展了验收,认定曹桥街道达到浙江省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创建要求,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30日-2020年12月4日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向省治水办反映,联系电话:0571-28059377。
平湖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1月30日